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本院机构类型属机关法人,是国家审判机关,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司法水平,加强执法力度,保障公平执法的任务。具体管辖锡林浩特市区及4个苏木(镇)、7个街道办事处、4个国营农牧场发生的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现有内设(下设)机构 10 个,本年无变动。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白音锡勒法庭。
我院 2022 年末人员编制数 102 个,其中行政编制 94 个,工勤编制 8 个。年末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 80人,工勤编制人员8 人;另有退休人员 44人、遗属 1 人、公益性岗位 10 人。本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是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本级,无二级附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 2022 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 1 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本级 |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1948件,审(执)结10988件,结案率92%。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13件,审结275件。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320件,审结6696件。全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7件,非诉行政审查案件41件。全年受理执行案件4019件,执结3756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587.3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11.72万元,增长16.64%,变动原因:(1)年初预算中不包含地方财政年初结转和结余109.39万元以及地方财政本年度拨款216.29万元;(2)预算执行中追加经费260.88万元,主要包括: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28万元、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34.98万元、工资调整导致人员经费追加197.90万元;(3)年末收回未使用经费74.8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55.52万元、公用经费3.05万元、项目经费16.27万元。
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3万元,减少0.06%。其中:(1)2021年地方财政拨款379.03万元,2022年为216.29万元,减少162.74万元,减少42.94%;(2)本级财政拨款2022年3261.66万元,与上年数3100.95万元相比增加160.71万元,增长5.18%,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而追加的人员经费181.90万元,其他为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正常增减变动。
(一)收入决算总计3,587.3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477.9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03万元,减少0.06%,变动原因:(1)2021年地方财政拨款379.03万元,2022年为216.29万元,减少162.74万元,减少42.94%;(2)本级财政拨款2022年3261.66万元,与上年数3100.95万元相比增加160.71万元,增长5.18%,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而追加的人员经费181.90万元,其他为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正常增减变动。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109.3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该结转结余为2017年上划自治区管理前地方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二)支出决算总计3,587.3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477.9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03万元,减少0.06%,变动原因:(1)2021年地方财政拨款379.03万元,2022年为216.29万元,减少162.74万元,减少42.94%;(2)本级财政拨款2022年3261.66万元,与上年数3100.95万元相比增加160.71万元,增长5.18%,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而追加的人员经费181.90万元,其他为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正常增减变动。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结余分配。
3.年末结转和结余109.39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该结转结余为2017年上划自治区管理前地方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历史原因形成的结转结余,暂无法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477.95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1.66万元,占93.78%;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本年其他收入216.29万元,占6.22%。
图1.收入决算图(以饼图列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477.95万元,其中:本年基本支出2,151.74万元,占61.87%;本年项目支出1,326.21万元,占38.13%;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以饼图列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371.0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5.43万元,增长9.61%,变动原因:(1)预算执行中追加经费260.88万元,主要包括: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28万元、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34.98万元、工资调整导致人员经费追加197.90万元;(3)年末收回未使用经费74.8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55.52万元、公用经费3.05万元、项目经费16.27万元。
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0.70万元,增长5.01%,变动原因: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而追加的人员经费181.90万元,其他为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正常增减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261.66万元。与年初预算3,075.6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5%。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2,918.4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2.92万元。其中:
1.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600.27万元,支出决算160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1)人员经费增加9.27万元,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导致该项下人员经费追加以及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年初预算包含在此项下;(2)公用经费减少3.05万元,为工会经费等正常增减变动。
2.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255.24万元,支出决算130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1)追加档案室维修改造项目经费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27.58万元,(2)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邮电费34.98万元;(3)年末收回未使用经费15.86万元。
3.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10.00万元,支出决算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年初预算全部完成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57.7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2.9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17.2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将本项支出列入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下,年末决算时予以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4.78万元,支出决算4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5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根据2022年度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资金安排,2022年提前退休1人、调出1人增加了职业年金缴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50.0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8.50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8.56万元,支出决算5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实际人员和缴费基数缴纳,与年初系统计算数据有一定差额。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35.4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66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26.78万元,支出决算13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实际人员和缴费基数缴纳,与年初系统计算数据有一定差额。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949.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20.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3.76万元、津贴补贴779.56万元、奖金131.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7.2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0.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6万元、住房公积金135.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78万元。
(二)公用经费229.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00万元、印刷费10.00万元、水费5.00万元、电费15.50万元、邮电费2.67万元、取暖费51.93万元、差旅费0.26万元、工会经费13.73万元、福利费17.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311.9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31.0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1.00万元。在项目经费开支人员经费的原因为:该项目为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的项目支出,由本级财政以“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予以保障。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5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00万元、印刷费10.00万元、电费13.00万元、邮电费112.17万元、物业管理费101.37万元、差旅费53.61万元、维修(护)费56.98万元、被装购置费3.13万元、劳务费197.55万元、委托业务费190.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万元。主要包括:救济费10.00万元。在项目经费开支人员经费的原因为:按规定开支的对案件当事人的司法救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11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60.4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8.24万元、大型修缮27.5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3.02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86.00万元,支出决算65.00万元,完成预算的75.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5.00万元,支出决算65.00万元,完成预算的76.47%;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由于疫情影响,公务外出减少,因而相应的加油、过路过桥费及修理等费用减少;(2)公务接待费:年初安排预算1.00万元,当年未发生接待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5.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0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2021、2022年度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0.40万元,减少13.79%,变动原因:2022年度由于疫情影响,公务外出减少,因而相应的加油、过路过桥费及修理等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公务接待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国(境)外公务接待的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45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2022年未发生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13个,实施项目13个,完成项目13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326.21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1,311.9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14.27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229.1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80万元,减少0.78%,变动原因:人员及工资基数变动导致的工会经费、福利费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等的正常调整。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7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1.8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10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1,31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等 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1.94万元(含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以上项目均为部门组织自行评价,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按照程序立项、规范完整,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有所提高。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公正司法,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各个项目基本达到了绩效设定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93分。全年预算数为568.17万元,执行数为564.31万元,完成预算的99.32%。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办案业务费项目保障法院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全年审判执行业务的实施,项目设置绩效指标8项,包括产出指标4项、效益指标3项和满意度指标1项,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设定的年度指标值。其中审结案件量 11015件,超过年初设定的8000件指标值,法官人均办案数量300件,超过年初设定的200件指标值。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审结案件数量与年初绩效目标值变动幅度较大,主要是年初预计案件数量将会一定程度下降,而当年案件数量未出现该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好的分析研判案件数量变化趋势,科学设置绩效指标。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54分。全年预算数为66.81万元,执行数为65.08万元,完成预算的97.4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用于政法机关购置各类业务装备支出,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办案质量,通过该项目实施,购置了led拼接屏、液晶显示器、柜式灭火装置、门禁系统等装备,提高了法院装备水平,满足法院庭审及其他日常业务的各项需求。项目设置绩效指标7 项,包括产出指标4项、效益指标2项和满意度指标1项,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设定的年度指标值。其中年初设定购置设备数量指标值1台(套),预算执行中根据实际需要购置9台(套)。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实际购置数量与年初设定指标相差较大,未能准确预计年度采购计划。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业务庭室的沟通,合理确定年度预算中装备经费支出的具体方向,增强预算执行的力度。
3.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6.85分。全年预算数为28.00万元,执行数为27.58万元,完成预算的98.5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用于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改建档案库房项目,改善现有档案库房不足的局面,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改建了小法庭为档案室,有效解决了目前档案库房面积不足的现状,为未来的档案存放提供了条件。项目设置绩效指标8项,包括产出指标4项、效益指标3项和满意度指标1项,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设定的年度指标值。其中数量目标:改造档案室面积年初设定指标值40平米,实际完成45平方米;改造档案室1间,已完成;质量目标:项目质量验收合格,已完成;项目结算需进行审计,已完成;时效指标:项目施工工期小于等于60天,已完成;按期投入使用,已完成;成本指标:不得超支,已完成;审计结余经费率大于等于0.5%,实际完成值0.015%,未完成;经济效益:可存放数量指标值8000件,实际完成值10000件,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司法效益效果好,已完成;保障法院档案存放年限:设定目标10年,实际完成15年;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已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审计结余经费未完成目标值,主要原因为预计值偏离实际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强化项目实施,确保项目经费用好用足。
4.上年结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49分。全年预算数为3.82万元,执行数为3.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上年结转的维修费3万元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82万元全部支出,用于补充现有经费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法院的正常运转,保障了审判执行各项业务的开展。项目设置绩效指标8项,包括产出指标4项、效益指标3项和满意度指标1项,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设定的年度指标值。其中年初设定保障审结案件数量8000件,实际完成11015件;年初保障法官人均办案数量200件,实际完成300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为上年结转的办案业务费,由于剩余资金较少,不方便专门对其进行评价,且其与当年的办案业务费性质和用途均相同,建议今后合并到当年项目中进行一并评价。
5.上年结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分。全年预算数为240.98万元,执行数为240.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审判执行业务的实施,有效保障了办案需要,确保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良好运转,年度受理案件11948件,结案11015件,简易程序结案率80.3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较好维护了国家法律权威、公平和正义,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项目设置绩效指标8项,包括产出指标4项、效益指标3项和满意度指标1项,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设定的年度指标值。其中年初设定保障审结案件数量8000件,实际完成11015件;年初保障法官人均办案数量200件,实际完成300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有严格的用途,下一步需要在预算编制时准确预计办案的直接支出,保证资金支出合规。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未开展此项业务评价。
2022年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等的支出,如办公费、劳务费等。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等的支出,如办公费、劳务费等。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通过 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审判执行业务的实施,有效保障了办案需要,确保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良好运转,年度受理案件11948件,结案11015件,简易程序结案率80.3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更好的维护了国家法律权威、公平和正义,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办案业务费项目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项目组织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价分析,了解该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从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等方面对办案业务费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检测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总结项目管理和执行经验,发现项目管理和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今后项目的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推动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 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方法体系,提升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项目最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563.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63.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568.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68.17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56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64.31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一)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年度受理案件11948件,结案11015件,简易程序结案率80.3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办案业务费的到位和使用,为单位开展执法办案业务、履行司法职能提供了经费保障,预算执行率达99.32%。通过项目实施,强化审判职能,认真抓好执法办案,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保障法院审判执行业务正常运转和重点工作的开展,为开展司法业务、正常行使司法权力提供给经费保障,更好维护国家法制、法律的权威、公平和正义。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资金分配支出,建立健全会计制度,规范资金支付行为,建立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资金经费报销实行统一审核、分级审批制度,凡是各类经费报销均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报综合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批。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法官人均办案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200件,实际完成300件,分值10,得分10。
2)审结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8000件,实际完成11015件,分值5,得分5。
2、质量指标
3)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目标值大于等于70%,实际完成80.33%,分值10,得分10。
4)着装领取登记程序规范,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3、时效指标
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6)人均直接办案支出,目标值小于等于563万元,实际完成2.85万元,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7)装备采购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563万元,实际完成65.08万元,分值5,得分5。
8)装备基本保障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563万元,实际完成65.08万元,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9)支出完成比,目标值大于等于98%,实际完成99.32%,分值20,得分20。
6、社会效益
10)保障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8000件,实际完成11948件,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11)及时跟进新颁布法律,司法解释的培训与学习,目标值良,实际完成良,分值0,得分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2)群众司法服务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0%,分值10,得分3。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2.93分,等级为A。
四、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由于公用经费不能满足需要,因此需要在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下开支多项属于公用经费的支出科目,如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等,项目不能完整准确的反映直接用于办案的相关支出。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该项目一部分用于补充公用经费的不足,因此在资金管理和使用时用途较为广泛,既包括办案的相关支出,又包括部分与办案不直接相关的公用经费的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全面客观分析项目支出绩效状况,做出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案例详实、依据充分、分析透彻、结论无误的具体绩效分析和结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执行率接近100%,一方面加强对项目经费的控制和监督,明确经费支出范围,严格经费审批流程,确保经费用于规定和范围,另一方面建立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分析制度,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对项目经费使用的整个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杜绝不合理支出。
(二)措施及办法。
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对预算执行进行分析评价,实时监控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调整,不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与相关业务庭室加强沟通,根据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方向,综合汇总分析,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减少执行过程中经费调剂。
合理确定绩效,加强评价分析。根据项目特点和具体实施方向,合理确定数量、质量等指标项目和具体值,确保绩效目标能够反映该项目的各项指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相关绩效指标进行及时跟踪评价,确保项目经费使用达到绩效目标要求。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反映法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法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国家司法救助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慧晶 联系电话:0479-8252038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2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