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常怀廉政之心、筑牢自律之堤,努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9月13日上午,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本案庭审特邀市财政局、东胜社区及本院综合办公室财务人员等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娜某某以担任某单位出纳员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挪用公款至个人账户,累计挪用公款30余万元;同时,被告人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财务凭证等方式,贪污公款17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和家庭支出,犯罪情节严重。庭审中,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核实,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控辩意见。经过法庭调查、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事实足以认定。被告人娜某某在最后陈述时进行了深刻反省,认识到自身的犯罪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对自己和家庭也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巨大伤害。
反面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本案通过公开庭审,旨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将庭审现场打造为廉政警示教育的“公开课”。参加旁听的人员表示,通过观摩庭审,“零距离”接受了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深刻体会到了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增强了公职人员的法治观念和廉洁意识,起到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接下来,该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坚持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常态化开展警示宣传教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