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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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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9-15 11:01:36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9月14日下午,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联合白音锡勒法庭深入到宝力根苏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册(单)形式,现场向牧民群众宣讲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及《民法典》手册,宣传了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等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进一步凝聚和弘扬了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组织开展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等活动,广载体、全覆盖组织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系列活动,广泛传播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凝聚民族团结合力,精心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侯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