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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年第一份喜报!锡市法院两名干警荣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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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1-09 10:00: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关于表彰全区优秀法院全区优秀法官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两名干警获表彰奖励。

【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史彦彬,2014年8月考录到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现任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二级法官。近十年来,她热爱审判事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工作、认真负责、勇挑重担。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钻研法律业务、公正廉洁司法,着眼于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注重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她坚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对待工作,她用火一样的热情积极投入,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广泛好评;对待百姓,她像水一样的柔情解疑释惑,办理了一件件经得住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她几年如一日,充分展现出一名基层人民法官默默无闻、为民司法、公正清廉的奉献精神。

【全区法院先进个人】

齐珊,2014年8月考录到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现任该院政治部(机关党委)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队伍建设是关键,提升能力是根本。自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积极工作,坚持以提高干警理论水平为先导,紧扣各项主题教育目标任务,超前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实督导,使广大干警的理论素质得到较大提升。她坚持以提升干警业务能力为依托,每年组织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坚持以法官大讲堂、业务交流研讨、庭审观摩、审判技能竞赛等形式,扎实开展法律业务“大比武”,在全院积极营造出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为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本领高超、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木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