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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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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2-23 14:48:25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

三、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项目支出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属机关法人,是国家审判机关

(二)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司法水平,加强执法力度,保障公平执法的任务。具体管辖市区及4个苏木(镇)、7个街道办事处、4个国营农牧场发生的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本级预算。

(一)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厅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我院编制数为108个2023年新增6个,其中公务员编制100个,工勤编8个。年末财政预算拨款(补助)开支人数96人,其中公务员88人、工勤8人。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的要求,我院自2017年起上划自治区统一管理,以上人员经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

除此之外有退休人员43人,遗属人员1人。这部分人员经费仍由地方财政及社保承担。

(二)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529.90万元含上年结转27.14万元,比2023年预算3342.97万元增加186.93万元,增加5.59%,增加原因主要是1)由于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等原因,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127.82万元2)公用经费增加6.12万元,其中工会经费增加2.32万元,福利费增加2.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0.89万元;(3)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项目经费总额较上年增加52.98万元

支出预算3529.9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86.93万元,增加8.69%,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随收入预算调整。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52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02.75万元,占比99.2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27.14万元,占比0.77%,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352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0.75万元,占比73.96%;项目支出919.14万元,占比26.0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法院审判执行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529.9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02.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27.1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2172.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551.62万元增加620.68万元增长比例40.00%,变动原因为:(1)人员增加及工资正常调整;(2)“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和“编外聘用人员支出”两个项目合计537万元本年度在本项下安排,2023年预算在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下反映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审判执行各类业务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880.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376.16万元减少495.48万元,减少36.00%,主要原因为:(1)“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和“编外聘用人员支出”两个项目合计537万元本年度在本项下安排,2023年预算在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下反映;(2)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经费两个项目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2024年预算18.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7万元增加1.46万元,主要原因为:按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信息运维费用列在本项下,用于法院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维护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2024年预算2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0万元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2024年度根据实际需要将本项金额增加,主要用于司法救助金的发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135.80万元,比上年增加7.60万元,增长5.93%,增加原因为随人员及工资调整而增加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67.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0万元,增长5.93%,增加原因为随人员及工资调整而增加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63.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3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为:随人员及工资调整而缴费正常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171.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43万元,增长26.09%。主要原因为:随人员及工资调整而缴费正常增加。

(三)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10.75万元,比上年基本支出预算数2476.81万元增加133.94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为:由于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等原因增加人员工资及相关的工会、福利和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中:

1、人员经费2361.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公用经费249.74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6.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万元,减少23.89%;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48 万元,减少14.4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00万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1.16%,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87万元,上年执行数为0.1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万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98.84%,比上年预减少27元,减少24.11%,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34万元,减少15.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6.86万元,原因为2023年下达车辆购置计划1台,本年无此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保持一致,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51万元,增长15.66%。增长原因主要是预计2024办案数量增加等因素导致出差频率上升,相关费用随之上升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9.74万元,比上年增加6.12万元,增加2.51%。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50万元。货物包括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办公用品,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0万元,包括物业服务、印刷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末,共有公(警)用车辆22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2,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4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9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7.05%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的业务装备经费27.14万元不包含在公开的项目金额中

其中:项目-办案(业务)经费预算800.00万元,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预算92.00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慧晶        联系电话:04798252038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责任编辑: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